最近,有关“遇见小面”与“渝见小面”、“桔子酒店”与“橘子宾馆”的商标维权之争,引发社会热议,也将商标治理精细化的课题推到了台前。

6月23日,商标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,释放从“优注册”到“强治理”的鲜明信号。

看似简单的商标维权,为何牵动公众神经?商标维权的边界在哪里?

图源丨南方都市报

先是,全国连锁品牌“遇见小面”委托第三方律所,对小店“渝见小面”发起商标诉讼并索赔七八千元;再是,全国连锁品牌“桔子酒店”以商标侵权为由,将家庭旅社“橘子宾馆”告上法庭,索赔10万元。目前,这两起商标维权案件一起以“遇见小面”撤诉、致歉告终,另一起申请延期开庭。

“渝”是重庆的法定简称,“小面”是公共美食符号,“见”字更属平常,不是禁止他人正当使用的理由;商标法保护的核心是“防止混淆”,“桔子”与“橘子”作为通用水果名,虽然音义完全互通,但企业想要行使对通用词汇的垄断权,也难逃强词夺理之嫌。

综观“遇见小面”与“渝见小面”之辩、“桔子酒店”与“橘子宾馆”之争,舆论几乎一边倒支持相对弱势的小商家,这并非简单的“情绪站队”,而是从法、理、情角度出发的全面考量。

商标注册能否变成符号“圈地”?近年来,一些品牌方凭借资本和规模优势,“跑马圈地”式囤积闲置商标,批量起诉全国数百家街边小店,索要高额赔偿或授权费。而小微商户普遍法律认知匮乏、不懂商标界定细则,又经不起漫长诉讼消耗,面对一纸传票,往往被迫掏钱和解。当商标维权被异化为“商标霸权”,既浪费司法资源,也挤压小微商户的生存空间。

维权外包是否涉嫌“以诉牟利”?事实上,“渝见小面”“橘子宾馆”的遭遇并非孤例,从“潼关肉夹馍”到“逍遥镇胡辣汤”再到“四姐手撕兔”,类似的“流水线维权”之所以反复上演,一个重要原因在于:一些品牌直接将商标维权全权外包给第三方律所,由后者进行扫荡式取证、批量式起诉,最后与品牌方按比例分账。这种品牌外包维权模式看似坐收红利,实则透支口碑。

商业伦理如何更好兼顾“情理”?商标法的立法本意是防止消费者混淆,保护品牌商誉,而非赋予权利人垄断通用词汇或地理名称的特权。一些品牌方在维权尺度上的“失控”,折射出其内部商业伦理监督机制的缺位。在追求利润最大化和市场绝对控制权的驱动下,品牌方往往只盯着“控告率”“获赔额”等硬性指标,却忽视了社会责任与公众认同的度量衡。等到舆论哗然、品牌形象受损后,才在公关危机中“急刹车”,未免为时晚矣。

截至2025年底,我国国内(不含港澳台)有效注册商标量为4987.7万件。此次商标法修订核心在于从过去的“重注册”转向“强治理”,既严惩以误导方式使用商标的行为,也通过打击恶意诉讼和注册,为合法的“正当使用”创造更清晰的法治环境。

这是法治市场建设的必然结果,但如何找到法律权益和商业伦理间的平衡,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

建立商业生态中的“共生思维”。一个健康、有弹性的商业生态圈,应当是大树、灌木与小草各美其美的“大观园”。行业需要建立一套“分层维权”的共识。对于明显的恶意抢注或山寨侵权,坚决打击;但对于因地域文化差异或历史巧合造成的商标近似,优先尝试协商与和解,而不是直接启动异议程序。让大品牌有大品牌的“精品店”,小商户有小商户的“大卖场”,才能有效激发整个社会的商业活力。

把商标量级升级为品牌能级。品牌在起名之前,可先做一轮完整的商标检索与风险评估,让商标合规前置到商业模式设计阶段,而不是等到门店盈利,再费时费力去解决“名字冲突”。当品牌进入规模化扩张期,不能仅依靠外包团队计算法律账、经济账,更要算好品牌口碑和公众情感这笔大账、长远账。如果在发律师函之前多问一句“这对小微商户是不是太狠了”,事情可能就不会走到舆论哗然这一步,这也是品牌在提升实力之外,需要练就的眼光与格局。

兼顾法理与人情。中国传统商业文化讲求“义利共生”“利而不害”的理念,大品牌“起于微末”、创业不易,面对小微商户,大品牌不妨多一份换位思考与友善包容。如果在维权过程中忽略了情理分寸,即便赢了法律纠纷,也可能输了口碑和信任。唯有守住维权尺度、兼顾人间情理,才能让法治规则与平凡烟火相融、头部品牌与小微商户共生。

法律的刚性和经营的善意,本就应当是和谐统一的。商标治理的深层转向在于,既能甄别恶意侵权、保护创业创新,也能容纳小微商户对文化符号的正当使用。唯此,千千万万经营主体方能实现诚信经营与品质创新的价值回归,共同成为托举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力量。

(山东宣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