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3.6万余家村卫生室和药店纳入集采药品销售体系

海报新闻记者 孙海燕 济南报道
6月16日上午,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,省医保局二级巡视员李伟光表示,目前全省已有3.6万余家村卫生室、社区站点、定点药店纳入集采药品销售体系,今年以来新增2200余家,活动覆盖集采药品达300余种。
李伟光介绍,2023年以来,省医保局全面开展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,推动集采成效向村卫生室、零售药店延伸,不断提升群众购买集采药品的便捷性。
山东按照自愿原则,由市级医保部门组织确定参加活动单位名单,并在官方网站动态公布,方便群众查询。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,药店按承诺价格销售。此举不仅减轻了群众购药费用负担、节约了时间成本,也在分流医院门诊压力、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各级医保部门指导参加单位按照“五统一”标准销售集采药品:统一设置销售专柜(区),规范集采药品管理;统一采用双标签公示药品价格(集采中选价格和销售价格),确保价格信息公开透明;统一优先配备高血压、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,满足群众日常需求;统一进行销售价格承诺,切实减轻群众购药负担;统一公布医保部门咨询投诉电话,接受社会监督。省医保局定期指导各市加强政策培训和监督管理,重点对“五统一”标准执行、集采药品配备数量等进行检查,不断提升活动规范性。
山东组织临床专家遴选适宜在村卫生室、药店销售的集采药品,先后3次公开征求中选企业意向,由企业自主承诺按中选价格向参加单位供应。目前活动覆盖阿托伐他汀钙片、阿卡波糖片、二甲双胍片等高血压、糖尿病常用药达300余种,供村卫生室、药店自主选择配备,基本满足基层常见病、慢性病用药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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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来源:海报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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